
Q/CML 扬州市莱克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321088CML003-2020饮水用热固性环氧粉末涂料 2020-01-10发布2020-04-10实施扬州市莱克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Q/321088CML003-2020前言本标准在编写规则上符合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 构和编写规则》GB/T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 确定方法》的要求。本标准由GB/T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卫 法监发[2001]161号《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HG/T2006-2006 《热固 粉末涂料》等标准合并修订而成。本标准由扬州市莱克化工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扬州市莱克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明亮 练红峰1Q/321088CML003-2020饮水用热固性环氧粉末涂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水用热固性环氧粉末涂料的技术要求、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环氧树脂等合成树脂为主要成膜物,并加入颜料、填料、助剂等制成的 涂膜呈平面状的热固性粉末涂料。
2、命名饮水用热固性环氧粉末涂料是热固性粉末涂料中的一种型号,采用食品级原料生产。适 用于生活饮水输配水设备的表面防护,同时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 要求。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GB/T 1771-199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HG/T 2006-2006 热固性粉末涂料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试验方法GB/T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GB/T 9286-1998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750-1998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T 9753-1988 色漆和清漆 杯突试验GB/T 9754-1988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GB/T 13491-1992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TSO 15528-2000 色漆、清漆和色漆、清漆原材料-取样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卫法监发[2001]161号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Q/321088CML003-2020 4、技术要求与卫生要求4.1、饮水用热固性环氧粉末涂料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
4.2.1、饮水用热固性环氧粉末涂料不得污染水质,浸泡试验符合表2的卫生要求。 表1技术要求项 目指标 在容器中状态色泽均匀,无异物,呈松散粉末状 筛余物(125μm)全部通过 粒径分布商定 胶化时间商定 流动商定 涂膜外观涂膜外观正常 硬度(擦伤)≥F 附着力/级≤1 耐冲击 /cm≥40 光泽(60°)≤6050 光泽(60°)>60 弯曲试验/mm≤4 光泽(60°)≤602 光泽(60°)>60 杯突/mm4 光泽(60°)≤60≥6 光泽(60°)>60≥ 光泽(60°)商定 耐碱性(5%NaOH)168h无异常 耐酸性(3%HCI)240 h无异常 耐沸水商定 耐湿热500 h无异常500 h划线处:单向锈蚀 耐盐雾≤2.0mm未划线区:无异常3Q/321088CML003-2020 4.2.2、浸泡水尚需按GB/T17219-1998附录C的方法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a、急性经口毒试验:LD 不得小于10g/kg体重。50b、两项致突变试验:基因突变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试验均需为 阴性。 4.3、饮水用热固性环氧粉末涂料所用原材料应使用食品级。 表2卫生要求项目卫 生 要 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 规定的项目 色增加量 ≤0.5 浑浊度增加量≤0.2度 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 pH改变量≤0.5 铁≤0.03mg/L 锰≤0.01mg/L 铜≤0.1mg/L 锌≤0.1mg/L 铝≤0.02 mg/L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mg/L 砷≤0.001mg/L 汞≤0.001mg/L 铬(六价)≤0.005mg/L 镉≤0.0005mg/L 铅≤0.001mg/L 银≤0.005mg/L 氟化物≤0.1mg/L 硝酸盐(以氮计)≤2mg/L 氯仿≤6μg/L 四氯化碳≤0.3μg/L 苯并(a)芘≤0.001μg/L 其他项目醛类不得检出蒸发残渣增加量≤10mg/L高锰酸钾消耗量【以氧气(0)计】2增加量≤2mg/L与受试产品配方有关成分放射性物质(1)、根据地面水卫生标准及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不大于限值的十分之一)。
(2)、无标准可依的,需按GB/T17219-1998附录C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不增加放射性。4Q/321088CML003-2020 5、试验方法 5.1 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5.1.1 取样产品按 ISO 15528-2000规定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5.1.2 试验样板的制备按HG/T 2006-2006标准第5.2章规定执行。 5.1.3 试验样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从恒温干燥箱中取出的样板,应在GB9278规定的条件下调节24h后,按有关检验方 法进行性能测试。硬度、附着力、耐冲击 、弯曲试验、杯突项目应在GB9278规定的条件 下进行测试,耐碱 、耐酸性应在GB9278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进行测试,其余项目按相关检 验方法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测试。 5.1.4 在容器中的状态打开包装袋粉末涂料国家标准,目视检查,样品中应无异物,样品应呈色泽均匀的松散粉末状。 5.1.5 筛余物称取约100g (精确至0.1g)试样,将试样放到附有底盘的125μm (120目)的试验 筛中,盖好筛盖,以手工拍打振动试验筛,直至在试验筛下面的白纸上无落下的粉末为止。 小心地把盖打开,目视观察粉末涂料国家标准,试样应全部通过试验筛,不允许有筛余物。
5.1.6 粒径分布按 ISO8130-13:2001的规定进行。 5.1.7 胶化时间按GB/T 16995-1997的规定进行。 5.1.8 流动按 ISO8130-5:1992的规定进行。 5.1.9 涂膜外观在散射阳光下目视观察样板,如果涂膜平整或有轻微橘皮,颜色符合客户要求或用仪 器测定在商定的色差范围内,则可评为(涂膜外观正常)。 5.1.10 硬度按 ISO 15184:1998规定进行,铅笔为101中华牌绘图铅笔。5Q/321088CML003-2020 5.1.11 附着力按GB/T 9286-1998规定进行。 5.1.12 冲击按GB/T 1732-1993规定进行,正冲时样板涂膜朝上平放在冲击器的铁砧上进行冲击 试验,反冲时样板涂膜朝下平放在冲击器的铁砧上进行冲击试验。 5.1.13弯曲试验按GB/T 6742规定进行。 5.1.14 杯突按GB/T 9753规定进行。 5.1.15 光泽按GB/T 9754 的规定,以60 角进行测试。0 5.1.16 耐碱按GB/T 9274-1988 中甲法(浸泡法)进行。将样板浸入5% (质量百分数)氢氧化钠 (化学纯)溶液中至规定的时间,取出样板,用流水轻轻地冲洗后目视观察涂膜。
如三块样 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明显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 “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1.17 耐酸按GB/T 9274-1988 中甲法(浸泡法)进行。将样板进入3% (质量百分数)盐酸(化 学纯)溶液中至规定的时间,取出样板,用流水轻轻地冲洗后立即目视观察涂膜。如三块样 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明显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 “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1.18 耐沸水按GB/T 1733-1993中乙法的规定进行。将样板浸入沸水中至商定的时间后取出,用 流水冲掉粘在涂膜表面的异物后立即目视观察涂膜,如三块样板中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 掉粉、明显变色、明显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 “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 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1.19 耐湿热按GB/T 1740规定进行。目视检查样板,如三块试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 落、掉粉、明显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 “无异常”。
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6Q/321088CML003-2020 5.1.20 耐盐雾按GB/T 1771规定进行涂料品牌网,除另有商定外,样板投试前划两道交叉线,并划透至底材。试验结束后,检查样板划线处涂膜表面单向锈蚀蔓延程度和未划线区涂膜破坏现象, 也可采用商定的方法对划线处漆膜进行处理,除去底材已腐蚀和已失去附着力的涂层,以评 价底材自划线处蔓延的腐蚀或涂层的损失,底材蔓延的腐蚀或涂层的损失程度也应满足要 求。未划线区指样板划线处2mm外至样板周边5mm 以内的区域,如三块试板中有两块未出现 气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明显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 “无异常”。如出 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2 卫生要求检验方法 5.2.1 样品预处理样品预处理按GB/T 17219-1998标准附录B中第B1章规定执行。 5.2.2 色:按GB/T 5750-85 中第5章执行。 5.2.3 浑浊度:按GB/T 5750-85 中第6章执行。 5.2.4 臭和味:按GB/T 5750-85 中第7章执行。 5.2.5 肉眼可见物:按GB/T 5750-85 中第8章执行。
5.2.6 铁:按GB/T 5750-85 中第11章执行。 5.2.7 锰:按GB/T 5750-85 中第12章执行。 5.2.8 铜:按GB/T 5750-85 中第13章执行。 5.2.9 锌:按GB/T 5750-85 中第14章执行。 5.2.10 挥发酚类:按GB/T 5750-85 中第15章执行。 5.2.11 砷:按GB/T 5750-85 中第22章执行。 5.2.12 汞:按GB/T 5750-85 中第24章执行。 5.2.13 镉:按GB/T 5750-85 中第25章执行。 5.2.14 铬(六价):按GB/T 5750-85 中第26章执行。 5.2.15 铅:按GB/T 5750-85 中第27章执行。 5.2.16 氟化物:按GB/T 5750-85 中第20章执行。 5.2.17 蒸发残渣:按GB/T17219同附录A 中A2.15. 5.2.18 高锰酸钾消耗量:按GB/T17219同附录A 中A2.16.7Q/321088CML003-2020 5.2.19 醛类:1、甲醛按GB/T 5009.69-85 中7.2测定。2、乙醛、丙烯醛按GB11934-89 中。
5.2.20 银:按GB/T 5750-85 中第28章执行。 5.2.21 pH:按GB/T 5750-85 中第9章执行。 5.2.22 硝酸盐:按GB/T 5750-85 中第29章执行。 5.2.23 氯仿:按GB/T 5750-85 中第30章执行。 5.2.24 四氯化碳:按GB/T 5750-85 中第31章执行。 5.2.25 苯并(a)芘:按GB/T 5750-85 中第32章执行。 6、检验规则 6.1.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在容器中状态、筛余物、涂膜外观、硬度、附着力、耐冲击 、 弯曲试验、光泽。 6.1.3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检验 一次。 6.2 卫生指标检验:主要原辅材料变更、配方更改需进行卫生指标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本产品包装在干燥、清洁的密封塑料袋内包装的纸箱内,净重为20kg±0.1kg或15kg±0.1kg。包装纸箱应标明: a) 厂名、地址、产品名称、商标 b) 产品标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号 c)纸箱上须有 “防潮”“防热”“防压”标志 d) 注意事项:贮存场所:阴凉、干燥、通风贮存温度:35℃以下 7.2 每箱产品贴有产品合格证,其上应标明: a) 厂名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颜色 d) 批号 e) 固化条件8Q/321088CML003-2020 f) 生产日期 g) 检查结果检验员 7.3 运输时应避免受潮、受热、受污染和运装破损。 7.4 本产品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低温的仓库内,避免日晒、雨淋、远离火源、热源。9